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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制與章程

第 三 十 二屆 社 工 機 構 籃 球 賽

【許晉奎盾】【許晉奎碟】【許晉奎金碗】

(二零二二 / 二零二三)

賽事章則及規例

目的: 藉著籃球比賽以加強各社工機構的同工互相認識及交流,於切磋球技之餘亦同時提供一項有益身心的體育活動。

賽期及時間: 由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至二零二零年六月,逢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或星期一晚上七時至十時舉行。

比賽地點: 香港遊樂場協會屬下室內場館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室內運動場。

參賽資格: 歡迎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各機構會員、社會福利署及賽會特別邀請之機構派隊參加。男子組以三十六隊為上限,女子組以十隊為上限。上屆曾參與之機構優先,若超過限額,新加入機構須以抽籤決定。如尚有餘額,同一機構最多可派出兩隊參賽。參賽機構須派出代表出席至少三次籌備委員會會議,其中須出席首次會議及賽事結束後之檢討會。

參賽隊伍: 賽事分男、女子組進行,每間機構最多可派出男、女子各兩隊參賽,而每名球員只能參加其中一隊。機構可聯合組成聯隊參賽,但同一機構不能與其他機構重覆組成聯隊。

參賽球員: 參賽球員必須為參賽機構之全職僱員或董事會/執行委員會成員(Board Members)。球員將分甲類(註冊社工)與乙類(機構非社工全職僱員及Board Members)兩種,出場比賽之五位球員必須有兩位或以上是甲類球員。唯邀請隊則不受此限制。球員若於賽事期間轉職另一機構,如能於指定時間登記,亦可代表新機構比賽,但其個人累積得分角逐神射手獎須重新計算。

參賽組別: 男子組可接受女性員工參加,女子組則只限女性。每一位球員只能替一隊球隊作賽。

參賽球員人數: 每隊報名參賽球員名額不得多於二十五位。

球員登記: 參賽球隊必須於賽事開始前兩星期向賽會提交參賽球員名單。賽會亦會於初賽中期及複賽前接受球隊更改球員名單,日期由賽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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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制及賽例:

1. 男子組賽事設[許晉奎盾]、[許晉奎碟]、[許晉奎金碗]、[許晉奎銀碗]四項錦標。上屆[許晉奎盾]及[許晉奎碟]首四名隊伍將抽籤編入分組作種籽隊,其他參賽隊伍亦以抽籤形式分配入各組。

2. 賽事首先以計分制作分組單循環比賽,每組4隊,共分為A-H組。完成首輪單循環比賽,每組根據排名,晉身第二輪各級別單循環賽事。

[許晉奎盾]

每組(A-H)首名球隊晉身I組及J組,每組4隊進行單循環比賽。完成次輪單循環賽事後,I組及J組首次名球隊晉身四強賽,以爭奪[許晉奎盾]冠、亞 及季軍。

[許晉奎碟]

每組(A-H)次名球隊晉身K組及L組,每組4隊進行單循環比賽。完成次輪單循環賽事後,K組及L組首次名球隊晉身四強賽,以爭奪[許晉奎碟]冠、亞 及季軍。

[許晉奎金碗]

每組(A-H)第三名球隊晉身M組及N組,每組4隊進行單循環比賽。完成次輪單循環賽事後,M組及N組首次名球隊晉身四強賽,以爭奪[許晉金碗]冠、亞 及季軍。

[許晉奎銀碗]

每組(A-H)第四名球隊晉身O組及P組,每組4隊進行單循環比賽。完成次輪單循環賽事後,O組及P組首次名球隊晉身四強賽,以爭奪[許晉銀碗]冠、亞 及季軍。

3. 女子組設[許晉奎盾]及[許晉奎碟]賽事,八隊或以上參賽隊伍將用分組單循環後晉級四強淘汰制,少於八隊則以一組單循環比賽決定冠、亞、季軍。

4. 所有賽事每場分四節進行,每節十分鐘,熱身時間三分鐘,每節完畢後休息兩分鐘。

a. 常規賽法定時間內未分勝負者,採用「黃金罰球制,以首先得分隊伍為勝方。

b. 複賽及決賽法定時間賽和,加時5分鐘,加時時段雙方各有一次暫停,如仍未分勝負,需即時採用黃金罰球制(即先入球者為勝)。

5. 全部比賽基本沿用本章程外, 賽例將依照國際籃球規則 2018所執行 以及籌委會通過之規條。每場賽事均聘用合格球證執法。對賽隊伍亦可即場派出代表一名,負責球隊與球證之間的溝通。

6. 每隊出場比賽之五位球員必須有兩位或以上是屬甲類球員。第一次被發現違規的隊伍,將會被判全隊技術犯規,若球隊被發現在同一場比賽中,第二次違反甲乙類球員出賽規定,該隊伍將會即時判作負方論。

計時方法: 所有初賽賽事,包括加時,除暫停外,一律不需停錶。第四節賽事在最後二分鐘於任何死球時停錶。所有複賽及決賽賽事於最後一節及加時,任何死球停錶。

計分方法: 每場賽事勝方可得兩分,負方可得一分,棄權零分。男子組每組以積分最高之隊伍分別出線[許晉奎盾]、[許晉奎碟]或[許晉奎金碗]、[許晉奎銀碗]。女子組以積分最高之隊伍出線[許晉奎盾]或[許晉奎碟]四強(八隊以上參賽球隊)。若兩隊積分相同則以勝者為勝排名,如遇三隊或以上同分,先以對賽結果決定排名,若仍未能分出勝負,將以互相對賽時之得失球差決定名次。倘再相同,便以初賽總得分或失分排名。

棄權: 凡逾時十分鐘還未能派隊出賽或不足法定人數(五名球員及合符甲乙類球員比例),違規隊伍將判作棄權,並判對方獲勝,比賽績分為20對0。同時,籌備委員將會沒收違規球隊五百元保証金,以支付該場場租及球證費用,並且不會另行安排後補賽事。若球隊於比賽中違反賽例,則該場賽果將會被取消,違規球隊會判作負方論,唯無須沒收五百元保証金。球隊如預知某場賽事未能派隊出賽,並能於一星期前通知賽會棄權,亦可以無須繳付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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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運動道德犯規指引 

3.1 在一場比賽中, 同一球員第二次被判 "技術犯規" 或被判 "違反運動道德犯規" 即該次犯規當作 "取消比賽資格犯規" 處理 (需即時離場), 違規球員下仗需停賽1次。 

3.2 若球員因上述情況而被逐離場, 賽會將以停賽一場為最低罰則,作為對違規球員紀律處分。若同一球員於同一季度賽事重複違反章則被逐離場,賽會將考慮取消違章球員參賽資格。 

4.技術犯規指引 

 嚴格執行球隊技術犯規 
(1) 球員技術犯規 
(a) 妨礙發界外球, 以致延誤比賽時間 
(b) 對正在投籃球員作出非身體接觸犯規之騷擾 
(c) 與職員、場監、記錄台職員或對手交談接觸時, 態度不洽當(若場內或場外球員發出粗言穢語,即時執行 技術犯規) 

4.2 執行技術犯規前裁判並不需要作出任何口頭警告。領隊、教練或球隊代表有責任管理球員紀律, 請各負責人注意。 

4.3 在一場比賽中, 同一球員第二次被判 "技術犯規" 或被判 "違反運動道德犯規" 即該次犯規當作 "取消比賽資格犯規" 處理 (需即時離場), 違規球員下仗需停賽1次。  

4.4 若球員因上述情況而被逐離場, 賽會將以停賽一場為最低罰則,作為對違規球員紀律處分。若同一球員於同一季度賽事重複違反章則被逐離場,賽會將考慮取消違章球員參賽資格。

4.5 取消比賽資格犯規(D FOUL )會交由紀律聆訊小組跟進,小組須於下一場岀賽前召開,小組成員有犯規球隊代表(没有投票權),賽事小組3名代表,球證代表。

裝備: 參賽隊伍必須穿著印有清晰號碼之球衣比賽,如遇相同顏色,賽會將提供後備球衣。若球隊沒有足夠球衣而需使用賽會後備球衣,球隊需每次支付港幣一百元費用。比賽用籃球將由賽會提供,唯球隊應自備籃球熱身。

更改賽期: 賽程編妥後如需更改,球隊必須自行預早與對賽隊伍及受調場影響之隊伍議定時間,再於兩星期前通知賽會批核。如遇黑色暴雨訊號或懸掛八號風球則賽事自動取消,賽會將另定日期補賽。

上訴: 賽會不設賽事上訴,球隊須服從裁判,遇有疑問時,將由球隊代表聯同球證,根據賽會規例即場作出最後裁決。球隊代表亦可直接向賽會表達意見。

參賽費用及截止報名日期: 男子組每隊港幣肆仟壹佰元正,女子組每隊叁仟元正,每隊須另繳伍佰元正保証金,參賽隊伍如在上屆或之前參賽時已向賽會繳付保証金,則無需再次繳付。截止報名日期為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請填妥報名表格,於該日前寄交香港灣仔軒尼詩道十五號溫莎公爵社會服務大廈十一樓香港社會服務聯楊德威先生收。支票抬頭請填上「施嘉達」。

獎品: 比賽將設隊制冠、亞、季軍獎、個人神射手獎(累積得分最高者)。

查詢: 有關賽事章則及規例的查詢,請致電6208 0379與賽事顧問陳錦輝先生聯絡。

賽會保留一切更改賽例之權利。

社工機構籃球賽籌備委員會制訂

2022年11月至2023年5月